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专题报道
图片新闻
内网入口
全部内容
按标题
按内容
按作者
按关键字
|
工作动态
|
组织机构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业务办理
|
基层动态
|
广告监测
|
12315申诉举报
|
公众互动
|
用户名:
密 码:
2010年9月5日 星期日
行政许可事项
公司及企业登记
个人独资及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
广告监督管理
市场登记及展销会
行政收费标准
行政许可监督制度
行政检查事项
行政强制事项
行政处罚事项
行政救济事项
执法办案专题
十七大专题
更多
对不起,图片浏览功能需脚本支持,但您的浏览器已经设置了禁止脚本运行。请您在浏览器设置中调整有关安全选项。
毕节地区工商系统领导干部会议召开
工作动态
毕节地区工商系统领导干部会议召开
省工商局对毕节地区工商系统进行公务礼仪培训
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强力推行“十户联巡联管”工..
毕节地区工商局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
毕节地区工商局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专题..
地区工商局开展“践行宗旨教育”七•一系列活动
毕节地区工商局积极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
毕节地区工商..
不断提高食品..
毕节地区工商..
地区工商局开..
毕节地区工商..
地区工商局在..
部门配合 开..
省工商局杨正..
毕节地区201..
毕节地区工商..
政策法规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法 律]
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
[法 律]
贵州省行政复议条例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法 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政务公开
[公告公示]
关于确认毕节地区二00九年度地级“守..
[公告公示]
关于对拟确认二〇〇九年度地级、省级..
[公告公示]
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
[公告公示]
关于对未申报2008年度检验的企业再次..
[公告公示]
关于对未申报2008年度检验的企业限期..
[文件发布]
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行..
[公告公示]
关于确认2008年度地级“守合同重信用..
[公告公示]
关于拟确认和申报2008年度地级、省级..
基层动态
[金沙]
发挥注册登记职能 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金沙]
加强农资监管 认真执行《农业生产资..
[纳雍]
金立公司盛赞纳雍工商打假维权送锦旗
[威宁]
威宁工商开展乳制品专项检查行动
[威宁]
城关工商所开展校园周边及城乡结合部..
[毕节]
多部门联合取缔黑网吧
[大方]
大方县个私协会帮助会员解决融资 力..
[毕节]
翠屏工商所查扣一批涉嫌假冒“立白”..
广告监测
[地区局]
2010年7月份广告监测综合报告
[地区局]
2010年6月份广告监测综合报告
[地区局]
2010年5月份广告监测综合报告
[地区局]
2010年4月份广告监测综合报告
[地区局]
2010年3月份广告监测综合报告
[地区局]
2010年2月份广告监测综合报告
[地区局]
2010年1月份广告监测综合报告
[地区局]
2009年12月份广告监测综合报告
关于2009年度企业年检的..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2009 年度企业年度检验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2009 年度各类企业的年检时间为 2010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二、 2009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登记发照机关进行年检。有正当理由的企业可以在 6 月 30 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年检的书面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 90 日年检。 三、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其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加盖企业印章的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法人应当提交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一人有限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担保、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的公司还应当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已进入清算的企业只提交第(一)项至第(五)项所列材料。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或者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通告。 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0 一 0 年二月二十五日
重要通知
由于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近期内正在全省范围内启用新的办公业务应用集成系统,从 2009 年 3 月 15 日 至 6 月 15 日,需要按照新的规定和要求对原有数据进行逐一检查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数据进行修改完善。在此期间,有可能因为数据出错对您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业务产生影响,我们诚恳的为可能对您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同时我们郑重承诺会尽一切努力在最短时间内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如果您发现有工商工作人员以上述原因故意拖延、推诿办理登记注册业务,请通过电话或本网站向我们举报。举报电话: 纪检监察室 0857-8298922 , 8298923 注册指导科 0857-8298965 , 8298966 信息中心 0857-8298928 , 8298929 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 年 3 月 16 日
关于2008年度企业年检的..
为了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 2008 年度企业年度检验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2008 年度各类企业的年检时间为 2009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二、 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在毕节地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原登记发照机关进行年检。有正当理由的企业可以在 6 月 30 日前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延期年检的书面申请,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可以延期 30 日年检。 三、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年检报告书; (二)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还应当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他经营单位还应当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企业应当对其提交的年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 企业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或者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登记机关将依法处以罚款或吊销营业执照。 特此通告 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 00 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请问:1:毕节金江化工有限公司与毕节金河化工有限公司两公..
(由
李松
提出)
我们将尽快回复该问题,敬请关注!
毕节地区是否有红远石材厂?如果有,它的详细地址在哪?
(由
杨阳
提出)
我们将尽快回复该问题,敬请关注!
你好;请问中国移动集团贵州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是否在贵工..
(由
四川律师
提出)
我们将尽快回复该问题,敬请关注!
是否有毕节地区同辉矿业有限公司?如果有,其注册号是多少..
(由
王文江
提出)
你好!该公司没有注册登记.……
(由
红盾
回复)
请选择信箱
@21cn.com
@163.net
@tom.com
@163.com
@vip.163.com
@sohu.com
@263.net
@sina.com
@vip.sina.com
@mail.china.com
@china.com
@netease.com
@yeah.net
@etang.com
@126.com
@yahoo.com.cn
@xinhuanet.com
@eyou.com
@email.com.cn
@ynmail.com
@citiz.net
@hotmail.com
@56.com
@gmail.com
帐 号:
密 码:
-政府网站-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
毕节市人民政府
-工商红盾网站-
国家工商总局
贵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贵阳市工商红盾信息网
遵义市工商红盾信息网
安顺市工商红盾信息网
六盘水市工商红盾信息网
黔西南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黔东南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黔南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铜仁地区工商红盾信息网
-门户网站-
新华网
人民网
东方网
光明网
雅虎
网易新闻
新浪网
搜狐新闻
京报网
凤凰网
中国日报
央视国际
中国新闻社
科技日报
经济日报
北京青年报
首都在线
中青在线
千龙新闻网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专题报道
|
图片新闻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版权所有:
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信息中心
2008-2015
地址:贵州省毕节市洪山路上段毕节地区工商局 邮编:551700
电话:0857-8298929 邮箱:
lwybrkj001@163.com
QQ:
65201894
页面执行时间:46.875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