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0857-12315 毕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是直接面向社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的机构。当您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当您发现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时:当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时,请拨打12315电话或当地的消费者投诉电话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非用于生活消费的,但农民购买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除外;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 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而又以该瑕疵提出申诉的; ▲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或保证期限的: ▲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超过投诉期限的; ▲经营者已经注销或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处理的; ▲不符合法律、法律规定的。